「打擾了,不好意思,我要洗照片。」
「底片燒成光碟嗎?」
「沒錯,麻煩了。幾點可以拿呢?」
「三點好嗎?」
「好,三點。」
「來的時候報電話就可以了,拜拜。」
溫德斯有一本攝影集《一次》,都是他經年累月的一些隨筆紀錄。不過因為他已是個重量級電影人物,裡面的一個普通鏡頭,例如兩個電影院中的兩位老男人白髮蒼蒼的後腦杓,竟分別為黑澤明及伍迪艾倫,之類的驚喜不勝枚舉。
當然也因為他是一名電影導演,沒有人物出現的場景,也都瀰漫著一股陳舊的味道。一座雪冬的墓園、一個灰塵滿天飛的角落。好像剛結束一個故事。
也或許正在一個沒有終點的故事當中。
溫德斯在攝影集的前言中說到,所謂的攝影,不單單只是被攝影的對象,而也完完全全呈現了攝影者,就像開槍的人,一方面射出子彈,另一方面也跟著子彈射出的作用力往後退,兩者同時存在。所以,因為這個攝影者,這個攝影對象才能夠呈現出如此的樣子,攝影其實就是洗出當下拍攝者的世界。
然後,
中午十二點趁著午休的空檔趕至校門口的柯達沖印送的件,通常會在下午三點的下課,向身旁一同上課(卻昏睡)的S借了腳踏車準時飛奔取回。
那是個小小緊張的時刻,但我習慣是急切的開封。狠狠撕下OK繃。
呼,放下一顆石頭,還好,至少洗出來了,我不會忘了。
第一次拿起相機是十八歲那年第一次到印度的時候,帶著我的老爺傻瓜相機(從大阪朋友家的垃圾堆撿來的)某天和一個韓國女生出門,坐著硬梆梆的鮮豔公車,下雨淹水的午后,在一個擁擠塞車的街角,剛好和另一輛公車並排卡在那邊。對方車內一個女人回頭望著我,我看著她的眼睛,沒有想太多便舉起相機,按下。那女人聽到快門聲之後瞪了我一眼,正準備要開罵時公車開動,她迅速轉過一個街角消失,我則再也沒有見過她。事後也忘了這個女人。
後來我在印度崩潰、重整、再度崩潰。
遇到了很多人,聽了很多人的故事,然後也忘了很多人的故事。
回到自己的國家之後,洗出照片我才咻的一下子記起這個女人。
那個時候,她準備要罵我什麼呢?
那個時候,她又是抱著怎麼樣的心情在怨怒瞪著窗外?
那個時候,她是不是和後來我遇到的那些人一樣,有無法言說的故事?
現在,她又怎麼樣了?
我不知道。甚至我也不知道當時陪在我身邊的那名韓國女生現在過得好不好。
這些都是一段段緣分。像正要開始的故事,實際上卻已經結束。
前一陣子西藏抗暴事件爆發,當時自己研究助理的工作也處於一個不上不下的尷尬狀態,
下班或下課後,就會拎著書跑到自由廣場(原中正紀念堂)門口,跟著在那邊靜坐的藏人們聊聊天,喝喝茶(非常好喝的酥油茶),然後聽著大家朗唸六字真言祝禱。
當然,我也提起了相機。因為相機背後調整除去閃光功能鑑的失效(排線斷掉),我小心翼翼的遮住閃光燈,向每一個被攝者致意並獲同意後按下快門。左手很燙(因為一直按住閃光燈),場面則很平靜。
我以為我可以記得這樣安安靜靜的溫暖夜晚。我以為。
後來為了比賽下台南,在台南沖出那捲底片時,塵埃已定。每一張都曝光不足,失敗了。
我看著全黑的畫面,努力回想當天到底是誰,在一個個格子中到底是誰,可是想不起來。
我忘了。
不是因為不重要,而是我錯過了。
我錯過這個緣分了。
我不喜歡用數位相機(雖然我有),每次看著數位相機的照片,都覺得好銳利,好清晰。
人生的每個角落都有可能這麼清晰嗎?就是因為這樣的清晰,我覺得好不像真的。
真的人生,就是會錯過,就是會搖晃,就是會曝光過度或不足,就是會有很多渣渣跟顆粒,就是很辛苦,可是就是因為很辛苦,才有意思。
我也一直覺得,這個世界上最美的藝術品,並不是什麼繪畫、音樂、電影等等,而是人體的臟器。
之前看過大體老師,雖然只是在旁邊看,但是看到從大體老師體內取出的腎,整個水化只剩下一層膜,或者看到變深黑硬化長滿水泡腫大的肝,我就感到好難過,你這個人怎麼把自己搞成這樣!可是卻又覺得好美。
不,我的意思是,那就是他個人的過去阿。因為每天生活的重量,因為每天的苦,每天工作完的那一根根煙,那些辛酸與快樂,那些上司的咒罵,那些小孩的哭聲,那些做愛的歡娛,那些和老婆間的咒罵,他的生命所累積起來的,然後被遺忘。這就是他生命的縮影阿,全部都被這樣咻咻咻縮放到那毀敗的肝上,脆弱硬化然後躺在這裡。
所以,抱著這個心情,
因為自己是個容易被其他人遺忘的人,所以很希望能夠在跟每一個人交際、相遇時,好好的跟對方說,謝謝你,你是一個重要的人。
抱著這種心情,我開始按快門。
或許每段緣分都有終點,時間到了說再見。可是我要說,在這個當下,你很重要。